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划定的范围
1
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
2
与表演艺术家的表演活动、录音制品及广播有关的权利。
3
在人类一切领域内的发明相关的权利。
4
科学发现。
5
工业品外观设计。
6
与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商号及其他商业标记有关的权利。
7
与制止不正当竞争有关的权利。
8
在工业、科学、文学或艺术领域内其他一切来自知识活动的权利。
WTO划定的范围
著作权与邻接权。
★TRIPs协议这样划分是由国际贸易实践的需要而决定的。
商标权。
地理标志权。
工业品外观设计权。
专利权。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
未披露过的信息专有权。
国际保护工业产权协议(AIPPI)划定的范围
发明专利权。
★ ①1-7项属于创作性成果权利。 ②8-10属于识别性标记权利。
集成电路权。
植物新品种权。
技术秘密权。
著作权。
软件权。
9
商号权。
10
其他与制止不正当竞争有关的识别性标记权。
(2)狭义知识产权的范围
狭义的知识产权通过包括工业产权和著作权两部分;即,通常地,狭义的知识产权包括专利权、商标权和著作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