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行政诉讼 专利行政纠纷是指当事人对专利行政机关所作出的决定不服而引起的争议。专利行政机关是指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及专利管理机构。 对前述机构作出的决定不服的情况有: 1、专利申请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在专利申请过程中作出的决定不服的。 2、专利申请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的强制许可的决定以及有关使用费的裁决不服的。 3、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的有关代理工作的处罚不服的。 4、任何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的行政行为认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5、对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的复审决定不服的。 6、对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的无效决定不服的。 7、对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的行政决定不服的。 8、因各级专利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严重失职的行为引起的纠纷。 9、对上述部门作出的其他行政决定不服的。